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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实验室日常管理办法

时间:2024-09-26 19:31:54 来源: 作者: 阅读:

为了规范实验室的各项职能工作,更好的发挥实验室对教学的辅助功能,为实验教学做相应准备,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责任制

1.确保室内电源、水源、气源安全,正常运行。

2.除非特殊需要,室内严禁明、暗火种。

3.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室内严禁存放剧毒、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强的物品。

4.定期检查配电及水供给系统,消除事故隐患。

5.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在位。

6.确保门窗牢固,严防设备、材料丢失或被盗。

7.严禁在室内抽烟。

8.保持室内清洁和合适的温度,防止设备霉变。

二、实验室规则

1.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2.在实验室进行的所有教学实验,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大纲,不能随便改变实验内容,保证实验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3.科研工作用实验室时,须提出计划,经单位统一安排后方可进行。

4.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否则,损坏、丢失实验仪器设备者,按有关赔偿制度处理;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能外借,非本实验室人员若要借用,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5.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工作计划,实验仪器使用记录等,做好有关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6.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事故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防患未然,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7.严禁在实验室吸烟、用膳,堆放杂物及与实验无关的物品,更不允许存放个人物品,要经常保持室内卫生,努力创造良好的实验室环境。

三、教学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办法

(一)由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的,应按设备的原值或残值进行赔偿。

1.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设备造成了设备的损坏或丢失的。

2.有条件但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盗措施,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的。

3.使用人员、实验人员和保管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后果严重的。

4.不听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造成损坏的。

5.实验教师工作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的。

6.其它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严重损坏的。

(二)下列情况可按损坏的价值酌情减轻赔偿

1.损坏轻微,经本人修复不影响设备功能的(按残值的10%赔偿)。

2.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减少损坏程度,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残值的20%赔偿)。

3.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不熟练造成损坏的(按残值的40%赔偿)。

、仪器设备借还制度

1.实验教师应于开课前一学期提出下学期所需仪器的名称、数量。

2.借用仪器时要检查完好情况及附件是否齐全,如有问题可当即退换,出库后自行负责。

3.仪器用完后应保养完好,擦洗干净,经验收合格方可还回库房,大型仪器可长期固定在实验室。

4.各实验室不得将仪器设备擅自外借。

5.与日常生活有关的仪器(录音机、电视机、电风扇、电炉、VCD机、放像机等)借用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限期交还。

6.各实验室一切物品主要用于本院教学、科研,一般不外借,如确需用时校内单位应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外单位借用须分管副院长及学校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仪器设备维修(更换)制度

1.实验员发现仪器设备需要维修,需要征求实验室主任同意,并获得主管副院长批准,方可进行仪器设备维修或更换。

2.实验课程教师需要维修或更换仪器设备,需要填写《教育科学学院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维修审批表》(附件5),并经由系主任、实验室主任、主管副院长签字同意后,由实验员负责联系维修或更换相关事宜。

、仪器库、材料库管理规定

1.管理员坚持坐班制,因公离岗须说明去向和时间。

2.管理员负责仪器和材料的分配、发放、回收和日常维护等管理工作,熟悉常用仪器和材料的型号、性能和存放情况,做到帐、物、卡相符,接受有关人员对仪器和材料的库存和使用情况的咨询。

3.管理员做好新购仪器和材料的验收、入库和建帐等工作(由他人协助)。执行系(教研室)主任安排的采购任务。

4.实验教师一般不得借领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和材料,特殊需要,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限期归还。

5.实验教师须在本学期末提交下学期本实验教学用的仪器和材料的清单,由管理员核实,需添置的仪器和材料,由有关领导研究后统一购买,原则上学期中途不再添置仪器和材料,特殊情况,由实验室主任或分管副院长作特殊处理。

6.教师借出的仪器出现故障,须修好后才能归还,无法修复的须说明故障现象、故障部位、缺少何种配件及数量。

7.外单位临时借用本室仪器、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库房应经常对有变动的物品进行抽点,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

七、实验室新上岗教师的有关规定

为保证教学质量,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特对我院新上岗实验教师做以下规定:

1.必须熟悉我系实验室各种管理规定,并切实执行;

2.必须经过系统的实验培训,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原理和性能、使用、维护保养等基本技能,会排除仪器设备的常见故障;

3.在上课之前必须认真查阅相关资料,认真备课;

4.必须对所带实验自己进行操作测试、对实验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误差分析;对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能独立解决;

5.上课期间,要求经常观摩其他任课教师的教学,虚心听取其他教师的指导意见,不断改进课堂教学方法,认真做好实验教学的每一个环节;

6.要不断地学习新的实验技术和方法,在教学过程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为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