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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方案

时间:2007-09-17 09:47:50 来源: 作者: 阅读: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途径之一,是高等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师范专业特点的综合实践环节,它对确保师范生的培养规格具有特殊而重要的功能。使师范生受到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锻炼,培养人民教师的优良品德,将知识转化为实际应用能力,为将来从事教育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教育实习中,学生既可接受教育、经受锻炼,又可以在思想觉悟、基础知识、教育技能等方面接受综合考核,同时可以将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与实际教学相融合。为认真做好教育实习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
        1、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受到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树立奉献教育事业的思想,增强对中等教育事业的适应性。
        2、使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培养能从事教育的独立工作能力。
        3、在教育实习通过中等教育调查,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探索教育规律,培养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为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打下基础。
        4、全面检查我院的办学思想和培养规格,及时获得教学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教育和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育实习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1、教学工作实习
        内容:备课、编写教案、试讲、试教、指导实验、听课评议等。
        要求:为培养学生从教工作能力,实习生尽可能实习本专业各类课程。本科生以实习职业学校、高级中学、高中课程为主,其他专业因中学周学时偏少或高中无相应课程者,可实习初中课程。在教育过程中,实习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编写教案,认真试教。每个实习生备课教案校内不少于6节,校外不少于4节;课堂教学校内模拟不少于4节,实习学校课堂教学不少于4节;校内外听课均不得少于10节。学生编写的教案,在上课前两天送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审阅签字。教案一经批准,实习生一般不得自行修改或变动。每一实习生在授课后应举行评议会。未评议的课,各实习生也应主动征求原任课教师及听课者的意见,以求不断改进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随着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运用,每位学生必须准备1-2学时的多媒体教学教案,由学生自主用多媒体课件开发工具制作,在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多媒体教学,实习结束后公开在信阳师范学院校园网。课的类型,力求多样,以增加锻炼的机会。对指导实验、课后辅导、作业批改与讲评、考试与成绩评定、组织课外学习活动等,应积极参加。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认真听课,并作详细记录,填写《听课记录表》,实习结束后交院(系)备查,作为评定实习生实习表现的依据之一。在实习期间,实习生应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研、备课等相应的教学活动。
        2、班主任工作实习
        内容:在实习学校班主任指导下,学习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方法,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特点,学会教书育人。其主要内容为:
        (1)听取实习学校班主任工作介绍,查阅学生学籍卡,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劳动和健康情况。
        (2)根据实习学校班主任的工作计划,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及本班实际,拟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经原班主任审批后执行。
        (3)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班级日常工作,进行家访,做好个别学生的转化工作;组织主题班会,开展多样化有实效的班级活动;协助原班主任处理好班内临时发生的重大事情。
        要求:每位实习生走访一次优秀班主任;制定一份班主任工作计划;设计一项班级课外活动的实施方案。
        3、中等教育调查研究
        主要范围是:
        (1)了解实习学校的基本情况及办学经验。
        (2)调查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教育教学经验及教学改革情况。
        (3)研究教育对象的心理与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与能力水平及德、智、体诸方面状况。
        要求:实习生要结合本专业或师范教育特色,联系基础教育实际,运用教育理论及有关规律,撰写一份中等教育调查报告。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不得互相抄袭。
三、教育实习的组织与领导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院(系)主任组成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院的教育实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和指导性文件,确定实习工作日程,统一安排实习工作,审查经费预算,印刷有关资料。
        2、审查各院(系)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检查实习工作,研究和处理教育实习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和总结教育实习工作,决定教育实习的重大改革措施。
        4、其它有关工作。
        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教育实习的日常事务。
        (二)各院(系)也要成立相应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并按实习生人数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共同开展实习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本院(系)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安排实习日程,做好思想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
        2、编排实习生小组,选派实习生小组长,配备实习指导教师。
        3、协助学院联系实习学校。
        4、严密组织实习工作,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健康和安全。
        5、督促指导教师根据实习任务安排好各项具体活动,检查教育实习工作进展情况。
        6、及时发现、研究和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7、严格评定实习成绩,认真做好教育实习的经验交流、检查、验收、总结、评优等工作。
        8、落实学院布置的各项实习工作。
        (三)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为:
        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了解实习生的思想表现、道德行为及业务情况,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熟悉教材,了解教学进度,安排观摩见习活动等。
        2、教育实习生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和完成教育实习任务。
        3、指导实习生的教学工作实习,分配教学实习任务,指导实习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和制作教具,抓好集体备课、试讲和课后评议,审阅教材,全面掌握实习生的教学实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其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4、指导实习生的班主任工作实习,分配任务,组织实习生制订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了解分析班级和学生情况,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指导实习生制定教育调查研究计划,编制调查研究提纲,组织实习生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其撰写中等教育调查报告。
        5、严格、公正地评定实习成绩,写出评语。
        (四)实习生小组长职责
        按10名左右实习生组成一个实习小组,由院(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实习生担任小组长,其职责是:
        1、协助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小组同学集体备课、试讲和互相听课,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2、关心小组同学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小组内实习生的情况和要求。
        3、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其它有关工作。
四、教育实习对实习生的基本要求
        1、师范教育类的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熟悉本专业的中学教学课程标准和教材。
        (2)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基础课、教育理论课和专业必修课。
        (3)初步具有教学组织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本专业的技能技巧。
        (4)身体健康。
        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信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生守则》:
        (1)遵守教育实习的一切规定和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3)按规定日期和手续将课堂教学的教案、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中等教育调查计划,送请指导教师审阅。
        (4)刻苦钻研教材,深入了解学生,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克服困难,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任务。
        (5)自重自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礼貌待人,注意言行举止和作风修养。
        (6)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纪律,遇有特殊情况需持确切证明请假。请假1—2天者须经指导教师审批,并报院(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备案;请假3—5天者,须经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批,报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凡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的1/4者,取消教育实习资格。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学校。未经批准,擅自超假者,实习成绩降低一等。
        (7)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水电。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应赔偿,借还手续要清楚。
五、教育实习的方式与步骤
        1、教育实习方式:
        技能训练       内外交流        校内模拟        校外实习
        2、教育实习的步骤分为全程师范技能训练、内外交流(教育见习、校内实习)、校内模拟、校外实习、实习总结、竞赛及表彰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师范技能训练
        从学生入校起,应加强师范生素质培养的教学,把师范技能的训练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一、 二年级开设“普通话”、大学语文、健康教育及艺术类等课程,培养和提高师范生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应用能力,以及当一名合格教师应有的其它方面的综合能力。三、四年级,各院(系)根据专业的特点,分别开设公共关系、演讲学和书法基础等课程,使各学科师范生培养具有自身的特色。加强《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教学,使学生初步掌握教育科学理论规律。改革《教材教法》课的教学,将其分为理论课和实践课,与理论讲授相应,课余组织学生操练,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与课程分为理论、实践(试讲)两部分相应,教材教法课的考试也分为理论考试与讲课当场评定成绩两种形式,两者全部合格,该课程方能合格。
        第二阶段:内外交流
        1、教育见习。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前的暑(寒)假必须到家乡所在地的中学进行教育见习,内容包括教学工作见习、班主任工作见习和中等教育调查,未参加教育见习的学生不能参加教育实习。
        2、校内实习。各院(系)分别进行实习动员、聘请中等教育专家专题报告、组织实习生学习《实习手册》、备课、写教案、试讲、试教、听课、课后评议等。
在此期间,院(系)将组织学生分期、分批在学校周边中学校进行如下工作:
        1、由院(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负责联系周边中学相关专业的指导教师,将校内实习和校外指导提前做到理论与实际相互结合;
        2、组织学生观摩指导教师所在学校课堂教学,做好听课记录,并结合校内实习,组织开展评议和总结工作;
        3、将学生校内实习的教案和课堂教学设计方案提供给校外教师进行指导,使之更加符合中学新课程标准环境下的教育教学规律;
        4、积极与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等优秀教师学习交流,掌握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
        第三阶段:校内模拟
        各院(系)将参加教育实习的班级按20名实习生左右分成小组,每组指定一名实习生小组长,并配备一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教师担任指导工作,在学院统一规定的时间集中进行校内模拟教育实习,进一步将前期内外交流所取得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融会贯通,着实巩固提高学生的教师教育技能,完成校内阶段的实习计划。
这样形成了在校外实习前期的各个实习环节中,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与中学教育教学相结合,内外交流的前期教育实习模式,然后对学生的教师技能进行方向性和目的性的指导,开展量化的综合测评,为到校外实习做好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校外实习
        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实习生到实习学校进行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中等教育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等。
        第五阶段:实习总结、竞赛及表彰
        学生实习结束后,各院(系)边上课、边对本院(系)的学生实习进行总结,验收实习生校内、外各种实习材料;召开本院(系)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生实习座谈会,客观公正地对实习生做出实习成绩的评定,以此为依据开展实习工作的评先评优。院实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检查验收各院(系)实习材料,召开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生座谈会,组织开展全院教育实习课堂教学竞赛,评选优秀实习生、优秀指导教师和先进单位,召开全院实习表彰大会。
六、教育实习成绩的评定
        1、学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由院(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和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在校内、外实习的表现及完成实习任务的质量进行综合与全面评定。校内实习占总成绩的30%,校外实习占总成绩的50%,中等教育调查和班主任工作实习占20%。
        2、教育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计分,优秀率一般不得超过30%。
        3、在实习内容中,有一项“不及格”者,总成绩为“不及格”;有一项不是“优”者,总成绩也不能为“优”。
        4、普通话未达到河南省相应要求者,教育实习成绩下降一档。
        5、对应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1)对教育实习工作不重视,没能完成教学工作实习任务者。
        (2)对班主任工作不重视,不能完成班主任工作实习任务者。
        (3)对撰写中等教育调查报告不重视,不写或抄袭者。
        6、对应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记零分:
        (1)在实习期间缺勤一周以上者。
        (2)因故未参加实习者。
        (3)严重违犯实习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者。
        (4)实习地点已经确定,私自更换实习地点者。
      实习成绩不及格和记零分的学生不能毕业,必须参加下一届毕业生的实习工作,成绩合格后方可颁发毕业证书。
七、教育实习的检查验收与评优
        1、各院(系)实习指导机构在实习开展期间要经常检查实习工作开展情况。实习结束后,学院对各院(系)实习结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有:(1)院(系)实习工作总结及校内外指导教师工作总结;(2)指导教师的实习日志和每生每次讲课的记录及评议意见;(3)实习生的听课记录、教案、班主任工作计划、课外活动设计方案、教育实习成绩评审表、中等教育调查报告等。
教育实习成绩评审表一式二份,学生所在院(系)、学生处各存一份。
        2、 观摩教学:各实习小组推选实习生参加院(系)里组织的观摩教学活动,各院(系)从中选出若干名优秀实习生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师教育技能竞赛。
        3、院(系)实习领导小组在评定院(系)优秀实习生时,原则上不超过30%,受学院表彰的院级优秀实习生原则上不超过15%。
        优秀实习生评选条件:
        (1)实习态度认真,工作积极肯干,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实习期间,虚心向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学习。具备良好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巩固的专业思想。
        (2)深入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初步掌握教学方法与技巧。注意能力的锻炼,在教师的指导下,大胆进行教改试验,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实习学校师生的好评。
        (3)经常深入了解学生,辅导学生,结合青少年特点,开展多种活动,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班主任工作实习中成绩突出。
        (4)为人师表,尊重导师,团结同学,虚心求教,模范遵守实习生守则及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
        (5)教育实习成绩优良。
        (6)关心学校的教育改革,通过教育实习,能对学校的改革提出合理建议。
        4、优秀指导教师的评定,由各院(系)组织进行,原则上不超过校内外指导教师总数的20%,各院(系)在向学校教育实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申报优秀指导教师时,必须同时报送优秀事迹材料。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能积极承担教育实习指导任务。工作认真负责,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受到实习学校及实习生的好评。
        (2)能从培养实习生的能力着手,认真指导并参加实习的全过程(含实习前的准备、钻研教材、备课、写教案、试讲、上课、评议、批改作业、班主任工作、实习生成绩评定等),在指导上有所创新,成绩突出。
        (3)关心实习生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教育实习生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实习纪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实习任务。
        (4)所指导的实习小组能按有关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无违反纪律和影响学院声誉的不良现象,并受到实习学校师生的好评。
        (5)能对教育实习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建议。
        5、实习先进单位的评定,由学校教育实习工作领导组进行,各院(系)在向学校实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出申报时,必须同时报送本院(系)先进事迹材料。
八、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