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信息公开 > 正文

关于研究生申请暑期留校住宿的通知

时间:2013-06-10 08:42:28 来源: 作者: 阅读:

 为加强研究生暑期留校住宿的管理,确保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各培养学院对留校住宿的学生要严格把关,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2011级、2012级研究生以及确定被本校录取的2013级研究生 
二、申请程序:
1、申请暑期留校住宿的同学下载《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附件一)并进行登记;
2、申请学生认真阅读、填写《暑假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附件二),上交一张一寸照片(照片后写清姓名,做出入证使用);

3、确定被本校录取的2013级研究生申请暑期留校住宿另需培养学院出具证明。
4、各培养学院将住宿申请表、住宿安全协议书、一寸照片、登记汇总表交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审核后,统一安排寝室住宿。 
三:注意事项:
1、有留校住宿学生的培养学院要安排教师值班及学生联络员,并把值班教师、学生联络员的联系方式附在登记汇总表上。
2、暑假留校住宿办理截至日期为6月25日,请各培养学院务必于截至日期前把办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个人一寸照片、住宿安全协议书和登记汇总表和教师值班表交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

四、日常管理要求

1.留校学生的管理以各培养学院为主,各学院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要认真审核,并指定专人负责对留校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各学院放假前要对留宿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申有关管理规定。凡申请材料填写不完整,院系无专人负责和没有安排学生联络员的,不予办理留校审批手续,不准学生滞留学校。

2.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信阳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信阳师范学院寒暑假留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院的其他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各公寓管理办的统一安排和管理,暑假期间用电请在放假前购买;注意保持学生公寓寝室卫生,自觉维护校园秩序,爱护公物,对于不服从管理和安排者,不得继续留校住宿,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所有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做好各种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事故发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贵重物品(如电脑)要妥善安放,自行负责保管。自觉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保护集体和个人财物;禁止学生在公寓楼内或其它公共场所内烧菜、烧水、煮饭等,禁止违规用电、在公寓区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留宿外客、晚归、互进异性宿舍和男女生混宿的行为,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院系负责老师和各公寓管理站值班员及有关部门。

4、学生凡在留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和法律法令,发生问题和事故者,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并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触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暑假期间,留宿学生须凭暑假学生公寓床位卡及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出公寓楼,严禁将床位卡转借他人,严禁留宿他人,不服从住宿安排或违反规定者予以清退离校,情节严重者按违纪给予相应处理。

6、学生在留校期间要严格履行报告和请假手续。期间需要回家或长时间离校的学生必须把去向报告给联络员、本院系老师或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并将情况报告给各公寓的值班员。

7、假期中途回校的学生,须向院系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报告并提出住宿申请,经院系同意后到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审批,报予学生公寓管理办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住宿。

特此通知!

教育科学学院

2013年6月10